大商所4月29日--关于基差交易平台招募交易商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  大连商品交易所(以下简称我所)基差交易平台自上线以来,稳步发展,推动了相关领域基差贸易的普及应用和期货市场功能的更好发挥。为进一步发挥平台功能,现开展交易商招募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  一、招募品种(系列)、类别及数量

  品种(系列):合成树脂(PP/PE/PVC)、铁矿石;

  类别:A类、B类;

  数量:合成树脂不超过10家、铁矿石不超过10家,择优选用。

  二、招募时间

 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,至2020年5月31日。

  三、申报条件及材料

  意向申请单位请参照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基差交易业务交易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链接见附件)相关规定提供材料,相关材料明确如下:

  (一)审计报告可为复印件;

  (二)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、部门及人员设置需明确覆盖基差交易业务;

  (三)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;

  (四)最近两个年度涉诉情况说明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申请日;

  (五)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的查询日应在申请日前15天内。

  以上材料均须出具单位盖章,多页须加盖骑缝章。

  四、材料提交

  申请单位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(电子版材料存入U盘)于2020年5月31日前邮寄至指定地址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联系人:孙洪楠  0411-84808475

  王  硕  0411-84808744

  邮寄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510室

 

  附件:申请材料清单及部分申请材料参考模板.doc